第344章 一案两办-《泰昌大明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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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 “对。朝阳门、正阳门、阜成门、安定门,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我行的支行。”惠进皋说道:“我是正阳门支行的行长。挂六品司正衔。”

      “好吧。”沈光祚将银质腰牌还给惠进皋。“惠行长,您此来顺天府署有何贵干啊?”

      惠进皋接过腰牌收好。“缴契税,签红契。”

      “啊?”沈光祚愣了一下,而在他身后的郑士毅却明显地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  惠进皋瞥了郑士毅一眼,但仍对沈光祚说:“简单讲。我行和这位李公子做了一笔买卖房产的生意。现在,白契已经签了,需要顺天府署用印。”

      “这不是牙行的生意吗?”沈光祚的疑惑更甚了。

      “您可以这么理解。”惠进皋招招手,站在他身后的一个伙计走过来,并将那张已经填写完毕了的契券递给惠进皋。

      惠进皋接过,转手就给沈光祚。“沈府尹,这是我和李公子签订的白契,您请看吧。”

      “宫里竟然开始做牙行生意了?”沈光祚没接,他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词就上疏反对。这倒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利益牵扯在其中,而是觉得让宦官以宫里的名义下海经商,实在是过于荒谬惊骇了。

      “不单是牙行,钱庄、票号、当铺的生意我们都做。但宫里做哪种生意,您就甭管了,有卖有买,缴税过割。沈府尹还是赶快用印吧。”惠进皋走到大堂的正案前,将契券平展开来放到桌面上。“三千两银子的买卖,一百两银子的契税。验了成色入了库,您就把这章给盖了。”在大明,在不动产交易中所需缴纳的契税一律由买方承担。

      “别愣着了。”惠进皋又朝那个抱着木箱的伙计招手。“把银子拿来。”

      “是。”等那伙计将木箱放到大案上,惠进皋才掏出钥匙将挂在上面的锁给打开。

      箱盖被揭开,十根堆叠得整整齐齐的银条便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。“沈府尹,来吧。”惠进皋望向沈光祚。

      “.”沈光祚杵了一会儿,还是走到了案台边上俯看那张契券。他希望从中找到不合律法的文字,好把这桩买卖给拒了。沈光祚这一找,还真让他给找到了。

      “这里不对!用不了印。”沈光祚指着契券大声说道。

      “呵,您也别太高兴了。”惠进皋甚至能从沈光祚说话的声音中听出雀跃。惠进皋凑近一看,发现果然是署名问题,于是便从怀里摸出那本《暂行银行则例》。“您先看看这个。”

      “这”沈光祚看见封面上“则例”的二字,脸上的欣然之色立刻就消失了。“这是什么时候颁布的?我怎么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  “则例”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形式,在大明朝,赋役、漕运、开中、钱法、钞法、商税、马政、宗藩、官吏俸给考核、军士供给赏赐、捐纳、赎罪等重要事项,都有相关的则例予以规范。

      “具体是哪天我也不知道。总归不会有假就是了。”惠进皋耸耸肩。

      沈光祚翻开《银行则例》,又问:“这是谁提请拟定的?”

      “没有谁提请,就是钦定的。”

      

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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